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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顆藍綠色的小燈,先被寫進了國標:L2 智駕「小藍燈」的禁用,是一場顏色的重新分配

從工信部《汽車及掛車外部照明和光信號裝置的安裝要求(徵求意見稿)》看起,觀察 L2 智駕「小藍燈」被禁用與 ADS 燈藍綠色光色入標準,如何是一場以顏色為介面的設計規範。

科技 設計評論 約 3 分鐘閱讀

本章章節
  1. 顏色本來就是一種承諾
  2. 同一份文件裡的其他禁令
  3. 介面的可信度,是被規則養出來的

2026 年 10 月 20 日,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發布《汽車及掛車外部照明和光信號裝置的安裝要求(徵求意見稿)》。文件裡有一條措辭很直接的規定:不具備 L3 級及以上自動駕駛系統的車輛,禁止安裝 ADS 標誌燈。也就是說,近兩年越來越多新車車頭與車尾那顆會發亮的「小藍燈」,在 L2 級輔助駕駛的車上,正式走到了盡頭。

顏色本來就是一種承諾

先從那顆燈本身看起。ADS 標誌燈在視覺上極好辨認:一種介於藍與綠之間的冷色光,通常以細長燈條或點狀形式嵌在車頭格柵與車尾。它的功能很單純,向車外的人傳達「這輛車正在使用自動駕駛系統」。這是一個對外的介面,讀取對象是行人、單車騎士、其他駕駛,而非車內的使用者。

問題出在這個介面被免費使用了。多家車企把小藍燈當作「智慧化」的視覺行銷符號,L2 級輔助駕駛的車也裝上它,因為它便宜、顯眼、且在夜間車流中極具識別度。當越來越多並未達到 L3 的車掛著同樣的光,顏色所承載的資訊就開始失真:路外的讀取者無從分辨這輛車是「系統在開」還是「駕駛在開,只是車很好看」。

這正是標準化組織最在意的那種失真。這次徵求意見稿的編制說明同時公布了另一個細節:新標準在光色要求中,增加了 ADS 標誌燈專用的藍綠色光色要求。一邊禁止不夠格的車使用,一邊把這個顏色的色度正式寫進國標。這是一套完整的顏色治理動作,先定義色彩的專屬性,再收回色彩的發放權。

同一份文件裡的其他禁令

同一份徵求意見稿還有兩處值得注意。其一是第四章「一般要求」新增規定,除發光徽標功能外,燈具的各項功能都不能顯示文字;其二是禁止以語音方式關閉車燈。前者指向的是近年車燈的另一個設計趨勢:部分車企嘗試讓燈組顯示文字或動態圖案,把車燈做成對外的顯示屏。新標準等於劃下了界線,車燈是信號裝置,顯示屏是另一種產品。

後者則是對互動方式的約束。語音控制在座艙內已相當普遍,但車燈屬於安全信號,標準的立場是它必須保留直接、即時的實體控制路徑。這兩條與小藍燈的禁令放在一起讀,會看出同一套邏輯:車外燈光是一個公共資訊介面,它的表達能力必須被限制在可預期、可判讀的範圍內。

介面的可信度,是被規則養出來的

把這件事放到更大的脈絡裡看。汽車外部燈光其實是道路上最古老的一套視覺語言系統:紅是剎車、黃是轉向、白是照明,每一種顏色對應一種確定的行為。這套語言之所以有效,是因為它被法規牢牢鎖定,任何車廠都不能自行擴充詞彙。ADS 標誌燈是新加入的詞條,而這次徵求意見稿做的事情,是確保這個新詞在被濫用之前,先把定義權收回來。

對照來看,這與我們先前觀察過的Cloudflare 爬蟲信任評等有相似的結構:當一個信號的價值建立在可信度上,平臺最終都得親自接管信號的發放與驗證,否則信號本身會先被行銷消耗殆盡。

依 IT 之家的報導,多家車企已於今年 7 月陸續收到相關消息,10 月 20 日是文件正式公開徵求意見。也就是說,那顆小藍燈在規範層面的命運其實早已寫定,這次只是把措辭與色度座標補齊。

至於這場顏色的重新分配最終成效如何,要看 2027 年之後的道路:L2 的車燈暗下去,L3 的車燈亮起來,那顆藍綠色的光才重新變回一個誠實的介面。

主題 介面與互動設計、視覺敘事

標籤 #ads標誌燈+介面與互動設計、#工信部車燈標準+資訊視覺化、#l2智駕+產品設計